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比較公法專題研究四
Seminar on Comparative Public Law (Ⅳ) 
開課學期
102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 
課號
LAW7074 
課程識別碼
A21 M418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法研5。
限碩士班以上
總人數上限:2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題目:憲法法院與社會正義之實踐

內容概要:

過去對大法官與基本權的討論,焦點多集中於自由權的面向,這學期我們把視角轉移到社會國與社會權,觀察大法官對實踐社會正義的功與過。大法官作成與實踐社會正義有關之解釋,最早受到矚目的是1991年的釋字第280號與93年的第316號解釋,乃至稍後的434、485號解釋,都與公務員的退休與保障有關,這現象是可以理解的,但隨著時代變遷,涉及勞工、身障者、農民、低收入戶等真正社、經弱勢者的解釋也逐漸增多,例如422、456、472、473、524、549、560、568、578、579、580、596、609、649、666、676、683、694、701等多號解釋屬之,涵蓋範圍涉及勞保、健保、公保、耕地減租、勞基、社會秩序維護法、所得稅等諸多事務領域,對人民福祉影響之深遠,可見一斑,因是,研究這一系列的「社會國解釋」有其學術與實用意義。當然,在比較公法的大帽子底下,比較法的考察也是我們關注重點,因此我們也蒐集若干重要英文文獻,經由文獻閱讀,幫助大家拓展視野,多瞭解例如南非、德國、印度、加拿大與東歐等國家憲法(最高)法院是以如何樣貌處理社會國議題。

一如以往,學期前階段,首重文獻閱讀,佐以我國法之比較討論。後階段則由每一選修同學擇一相關題目依序撰寫報告,提出課堂討論。學期結束再以定稿繳交。

參考文獻:
1. Tushnet, Mark, Weak Court, Strong Rights.2009
2. Sadurski, Wojciech, Rights Before Courts, A Study of Constitutional Courts in Postcommunist States of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, 2008
3. Gargarella, Roberto/ Pilar Domingo/Theunis Roux, Courts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New Democracies, An Institutional Voice for the Poor? 2012
4. Rodgers, Sana/Sheila McIntyre, 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and Social Justice. 2010
其他文獻必要時另於課堂補充

※ 除了撰寫報告,按時出席上課並參與討論,亦計入學期成績參考,應無須老師提醒。
 

課程目標
從比較法觀點探討憲法法院與社會正義之實踐問題  
課程要求
選修同學每人須獨立撰寫一篇報告,按時上課,參與討論 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參課程概述 
參考書目
參課程概述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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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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